10月4日上午,连云港灌云女子林某驾车出门接亲戚到家中聚餐,途中因低头看了一眼微信,再抬头时,车子瞬间失控冲进路边水沟,所幸沟里水不深,林某没有大碍,最后在民警帮助下,找来吊车将车子吊上岸。
事故现场。
当日上午11时许,灌云交警李华振带领辅警温开军、朱大峰等人在辖区324省道巡逻执勤时,接110指令:在附近某小商店向南2公里处,一辆小型汽车掉入路边沟里,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
发现一名女子站在路边上,路西沟里停放着苏G1JXXX号牌小型汽车,河沟里的水几乎要没过车头了。
河沟里的水快要没过车头了。
经调查:驾驶员林某某(女,32岁,灌云县东王集镇人)家住在离事故现场有800米左右,当天准备家庭聚餐,她开车沿大东路由北向南行驶去接家里亲戚,忽然微信响起,便一手掌握方向盘,一手打开手机微信。
等她低头看一眼手机再抬头时,车辆突然失控,将路边上两棵小树撞断后,车辆闯入路边沟中,所幸沟中水约1米左右,她打开车门自己爬了出来,跑回不远处的家中,冲了澡并换下衣服才报的警。
事故现场。
随后民警联系一辆吊车过来,将落水车辆吊上岸来,林某某当着民警的面后悔莫及,她的手机和轿车均被河水浸泡坏,开车真不能玩手机,并再三向民警感谢帮助。
愿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大家都引以为戒!!!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芊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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