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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针对刑法第195条所涉罪行进行有效辩护?

2024-04-23 19:41 read136人 

如何针对刑法第195条所涉罪行进行有效辩护?

1. 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195条,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数额较大。辩护时应重点审查被告人的主观心态是否确为非法占有,是否存在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以及骗取的贷款数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2. 质疑主观故意:如果证据显示被告人并无非法占有的明确意图,或者其对某些事实存在误解或疏忽,可以主张其不具有贷款诈骗的主观故意。例如,被告人可能确实计划并有能力偿还贷款,只是因经营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偿还,此种情况下可辩称被告人无非法占有目的。

3. 挑战证据链完整性:对于控方指控的编造虚假信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需仔细审核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如证据收集程序违法、证据本身存疑或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可提出排除非法证据或质疑证据效力的申请,削弱控方指控的力度。

4. 质疑贷款数额计算: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应详细核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各项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重复计算、错误计算等情况。同时,若被告人已归还部分款项,应扣除已还款项后重新计算犯罪数额,以降低量刑档次。

5. 援引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如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等情节,或在案发后与金融机构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均应积极主张,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5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定刑。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贷款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数额较大”等概念进行了细化解释。

3.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为质疑控方证据提供了法律依据。

侵犯知识产权与第195条有何关联?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95条有着密切的关联。具体而言,当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第195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时,该行为将被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受到刑事追责。

侵犯知识产权,是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专有权利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复制、发行他人的作品;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技术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

《刑法》第195条针对的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如通过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贿赂内部员工、威胁权利人等方式获取商业秘密。

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即在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后,主动或被动地向他人透露、自行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如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利用在职期间获取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新雇主谋取利益。

4.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即对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予以接受、使用或进一步扩散,且主观上对此知情或应当知情。

当上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行为人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根据《刑法》第195条的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将依法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以更重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195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若犯罪涉及巨额财产,刑法第195条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195条的规定,对于涉及巨额财产的犯罪行为,主要涉及的是“洗钱罪”。该条文对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处罚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具体分析如下:

1. 犯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195条,构成洗钱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 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实施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 客观方面:行为人通过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方式,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 对象方面:所涉财产必须是上述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即“巨额财产”)。

2. 处罚规定:根据《刑法》第195条,对犯洗钱罪的行为人,视情节轻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3. 巨额财产认定:对于“巨额财产”的具体数额,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通常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及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其中包括“洗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多次实施洗钱行为的”等,这些可以作为认定“巨额财产”的参考标准。若犯罪涉及巨额财产且符合《刑法》第195条规定的洗钱罪构成要件,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刑罚轻重将取决于洗钱数额、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95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具体规定,如洗钱数额、次数、影响范围等,可作为判断“巨额财产”的参考依据。

针对刑法第195条所涉贷款诈骗罪进行有效辩护,关键在于精准把握罪名构成要件,严谨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抗辩点。通过质疑主观故意、挑战证据链完整性、核实贷款数额计算以及积极援引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力求为被告人争取最有利的法律后果。作为专业律师,我们应秉持公正、专业的态度,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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