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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规定家暴者有抚养权吗?

2021-10-13 19:07 read131人 

存在着家暴行为的这些人员一般在性格上是有些偏激的,其实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都不能够用武力的这种方式来解决的,更何况是跟自己每天生活在一起的另一半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员了,现在都有很多的夫妻离婚就是因为家暴的这种行为的。而且,被施暴者一般都会考虑在我国规定家暴者有抚养权吗的这个问题。

一、在我国规定家暴者有抚养权吗?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可以作为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依据。

其次,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

二、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其实有家暴行为不是对方就不能够争取抚养权的一个法定理由了,假如说这里的家暴是说丈夫对妻子有家暴,但是也并不排除是因为妻子的某些所作所为已经太没有下限,所以丈夫在冲动之下实施了家暴,对配偶家暴不代表着当事人对孩子就有异心了,不过考虑到家暴的这种行为肯定会对争夺抚养权的官司是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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