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获赔千万 第一发明人却分文未得
10月24日,林祖毅与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虽未当庭宣判,但林祖毅觉得,“事情总算跨出了一步。”
2008年2月,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04级软件工程专业的林祖毅在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时代公司”)实习期间, 以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进行了“基于触点的路径密码输入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
2012年12月,伊时代公司状告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认为其使用的手机解锁方式构成了专利侵权。2016年1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伊时代公司胜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需赔偿1000万元。但林祖毅却分文未得。不仅如此,他还惊讶地发现,《发明专利说明书》上注明的专利权人不是自己,而是伊时代公司。
发明专利获赔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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