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1月24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这一天,是中国农村改革开始的日子,是新中国农耕史上的大日子。因为,这一天,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18位农民以“托孤”形式,冒着巨大的风险按下红手印,将村集体土地“分田到户”,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小岗村这个举动,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小岗村这个“生死契约”事实上就是中国农村第一份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由下而上,改革浪潮席卷全国,到1983年,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在全国普及开来,90%以上的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90%以上的耕地实现了家庭承包。在小岗村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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