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6日电 据新京报26日报道,从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主管的衡阳市房地产协会获悉,衡阳市执行了一年《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通知》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
据衡阳市房地产协会消息称,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与住建局于12月9日联合印发的最新政策显示,该市发改委和住建局于2017年12月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发挥了较好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由于目前衡阳市房地产市场已出现理性回归,销售价格也较为稳定,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上述《通知》。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衡阳此类政策调整,和近期政策松绑的预期是非常一致的,体现了当前部分三四线城市基本面的改变,所以政策上也会有类似的调整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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