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举报超市过期食品被奖2毛钱,法院:少了,至少奖两千

  消费者贾某某购买2.02元过期食品后向山东济南某区食药监局举报,食药监局对销售食品的超市没收违法所得2.02元并罚款5万元,向贾某某支付了2毛钱作为奖励。

  贾某某认为奖励款少了,将该区食药监局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奖励。

  该案一审法院曾认定奖励2毛钱并无不当,适用规范性文件准确。贾某某上诉。

  2019年1月2日,济南中院官方微信号公布该案二审判决结果。济南中院二审审理认为,该案中应适用奖励金额更高的67号《奖励办法》,至少奖励2000元,责令某食药监局对贾某某重新奖励。

  举报超市面包过期被奖励2毛钱,消费者状告区食药监局

  2017年3月13日,贾某某向济南某区食药监局举报一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并申请奖励。同年9月4日,该区食药监局作出(济某)食药监食罚[2017]3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贾某某举报事项属实,并对该超市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2元;2、罚款5万元。

  该区市药监局于2017年10月24日向贾某某支付奖励款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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