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组合拳”

  (抗击新冠肺炎)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组合拳”

  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17日电 (记者 张玮)17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方面,内蒙古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活动正在逐渐步入正常轨道、劳动力市场需求同步恢复和扩展的实际,打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组合拳”。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那炜清介绍道,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低于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那炜清解释道:“这项补贴是今年国家应对疫情影响的一项新增补贴,原来的发放范围是保障疫情防控的重点企业,现在范围扩大到自治区内注册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也就是说在今年1月24日至12月31日,只要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都可以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明确国有企业2020年、2021年要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同时,除一些对专业技术要求高的特殊企业外,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那炜清如是说。

  同时,扩大事业单位和基层开发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明确2020年、2021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并明确,各地区要加大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岗位开发规模,新开发的岗位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吸纳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还要扩大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和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那炜清说,2020年硕士研究生规模扩大20%以上,招生计划达到1.2万人以上;专升本招生比例由5%提高到15%。应届高校毕业生征集人数在兵员征集总任务数内不设上限,只要高校毕业生有参军入伍意向、符合入伍相关条件的,没有名额限制,都能够应征入伍。

  那炜清表示,各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明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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