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拆迁户搬迁……江西一21人黑社会组织栽了!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某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以被告人何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较多,骨干成员固定,层次分明,组织结构严密。在何某的统一策划、组织、领导下,形成了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通过这些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福利、年终奖金等,为实施违法、犯罪的组织成员支付被害人的赔偿费用,为被公安机关羁押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等,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暴树威,称霸一方。

在部分乡镇、街道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

  以被告人何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九江市濂溪区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逼迫拆迁户搬迁……江西一21人黑社会组织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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