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声称被中国撞倒”的律师对警方的报告不

   据中国新闻之声报道。 过去一周,由于广州律师陈世华声称在当地警察局做生意时遭到警察的殴打、暴力袭击、脱光衣服和侮辱,各方的陈述继续受到公众关注。。

   除了涉案律师外,这起事件还涉及“广州律师协会”、“广州市公安局”和“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派出所”。律师协会、公安局和律师们针对这一事件一再发布通告和声明。记者再次联系了孙世华的丈夫,他仍然强烈反对新的声明:“很明显,这是广州律师协会和公安局讨论并发布的声明 昨天晚上,广州公安官方微博发布了最新公告,并再次回复如果是这样的话,视频不能向公众公开,因为它涉及她的隐私

   报道称,“警方邀请广州律师协会的代表观看从客户进入警察局到离开警察局的所有视频。‘ ’。尽管报告第一次承认涉案警察在工作中存在问题,如态度僵硬、行为和语言不文明,但它也强调视频显示孙世华没有被殴打或羞辱。广州公安发布通知后,《中国之声》联系了孙世华的丈夫隋穆青,他明确表示他和妻子坚决反对该通知,并强烈敦促广州警方向他的妻子和社会公开视频现场监控。

   双方持有不同意见,事件陷入僵局。发生了什么事? 视频内容可以公开吗?

   法律协会、公安局和律师一再发布通告和声明

   让我们把时间放回五天前,也就是10月9日。广州律师协会在其微信公共号码“广州律师协会”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关于孙世华律师事件的信息公告”的文章,其中提到,2018年9月21日,孙世华及其律师事务所向该协会提交了他们的权利,声称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在广州荔湾区华林街道警察局开展业务期间受到侵犯,并向该协会申请权利保护。

   这篇文章发表后的第二天,即10月10日。早上一点钟,广州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广州公安”上发布了一份报告,题为“广州警方关于一起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案件的报告”,该报告称,“孙世华伸手将挂在胸前的警告牌拔了出来,理由是检查了警方的身份。”。‘ ’。‘ ’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监管部门展开了一项严肃的调查,没有让孙世华和其他三个人通过检索视频片段和采访相关人员被警察殴打和羞辱。

然后,在10月11日下午,广州公安局安排广州律师协会在现场观看该事件的视频。

   10月13日上午,在广州市公安局发布第一份公告的两天后,广州律师协会发布了一篇名为“孙世华律师活动简介( 2 )”的微信文章,称“根据现场视频,华林街道警察局的警察在孙世华的业务中行为不端、态度不当和语言不文明。‘ ’。目前,没有殴打和羞辱孙世华律师的行为。同时,还提到广州市公安局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和处理这一事件。

   在法律协会最新公告发布的那一天,律师孙世华在她的丈夫隋穆青的微信公共号码上发表了一篇题为“2018年10月13日对广州法律协会的声明”的文章,称她在警察局受到了“暴力袭击、脱光衣服和羞辱”,因此她患有短暂窒息和持续失忆症。该公司还发表声明:感谢广州律师协会捍卫其权利,并对其午夜宣布表示遗憾,称“尽管该宣布否认了广州警方宣布的结论,但与真相的距离仍然太远。‘ ’! ‘ ’

   律师孙世华的丈夫隋慕晴昨晚在接受《中国之音》采访时说:“这份报告实际上否定了广州警方的结论。”。‘ ’。广州警方表示,孙世华的律师仍然有一些不当行为,但是洛杉矶警察局的声明。记者昨晚还打电话给广州市律师协会主席邢亦强,但他们在多次电话后没有联系上。。。孙世华的律师发表声明大约八小时后,也就是昨晚八点左右,广州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广州公安”上发布了另一份关于此事的通知

   警方最新公告:承认警方的不当行为,但仍然否认殴打和羞辱

   报道称,“最近,警方邀请了该协会的代表观看所有从进入警察局的各方的视频。‘ ’。视频显示,孙世华没有被殴打或羞辱。警方官员说,参与调查的警察在工作中存在问题,如态度僵硬、行为不文明和语言不通。目前,警方已指示有关警察深入思考,批评和教育他们。警方会继续与有关部门如律师会保持密切沟通

   ‘ ’。与之前的声明相比,该声明承认警方的不当行为,但仍然否认殴打和羞辱,并强调所有视频都被看过。

   ‘ ’。

   措辞基本相同,但略有不同

   法律协会报告称,目前还没有发现任何侮辱或攻击行为,而广州公安部门则坚定地表示,没有任何侮辱或攻击行为。‘ ’。律师孙士华的丈夫也向记者提供了孙士华女士的最新声明。孙世华,并计划从全国各地征集勇敢的律师来代表本案。我还要求广州警方在向我和整个社会公布犯罪现场的音像证据之前,退出案件,停止自我判断。二。第二。呼吁省纪检监察、检察、人大等第三方部门依法主动介入此案,彻底调查荔湾区华林派出所的所有涉案警察和幕后犯罪

   。。专家讨论:视频应该向公众开放吗。所以,直到现在,律师维护权利的行动是否符合法律。公众舆论关注的监控视频应该向公众公开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告诉《中国之音》,他认为陈世华迄今的步骤符合规定:“她应该说她目前的步骤符合规定。”。‘ ’

   因为律师协会是一个维护律师权益的组织。律师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他向律师协会提出了这个问题,律师协会与公安局联系。这个程序是正确的,符合《律师法》的规定。至于视频,我个人认为律师本人说她去警察局时受到了侮辱,因为我表达了诸如脱衣检查之类的情况。

   她要求根据国务院制定的《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

   根据该条例,她要求披露,但该条例还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得向公众披露 ‘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向公众发布视频没有法律依据,他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这种方式显然现在无法解决问题。‘ ’。公安机关已经将视频交给了法律协会组织。我想它已经到了这里。公安机关向公众公布没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将来不能再接电话并最终向公众宣布吗。我认为这种可能性也很小,正是因为这种要求没有任何依据。你说公安机关应该证明他们的清白,所以问题是他们看不到任何需要证明的清白。无罪是客观存在,不需要证明。受害者一方的陈述只是一种陈述,但并不是基于此,因此很明显,它将陷入一场远距离的语言战争。所以我认为既然受害者一方是律师

   如前所述,律师的当事人已经开始征求律师的代表。在采访中,陈世华的丈夫也向中国之音明确表示,他将尽快起诉广州荔湾区公安局:“孙世华此前曾向荔湾区公安局申请信息披露,要求视频披露,要求公开所有现场监控视频,要求公开所有涉案警察的姓名和身份,等等,所有这些都已经采取了行动。‘ ’。我们将尽快起诉荔湾区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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