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发布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 张瑶 摄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发布 有五大制度创新

  中新网海口12月27日电 (张茜翼 张瑶)《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27日在海口召开。根据《条例》,海南将率先在全国推行商事登记“全岛通办”、简化简易注销公告程序、探索信用修复制度、减免商事主体负面信息公示事项、探索外国(地区)企业直接登记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制度创新。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磊对制度创新的内容进行了介绍。

  一是率先推行商事登记“全岛通办”和“全网通办”。《条例》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商事主体的登记机关,进行统一登记,打破了传统分级属地登记模式的制约。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平台自主申报,登记平台自动审核商事登记申请信息。对需要注册官审核、核验的特别情况,登记机关全岛范围内随机选派注册官依法审核。“全岛通办”实现了登记注册“办事不求人”和“一次都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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