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1995年12月22日早上7时25分,原番禺市农业银行市桥信用合作社北郊储蓄所门口响起枪声,一辆运钞车遭遇抢劫。车内人民币1321万余元、港币210万余元、10支防暴枪、2支“五四”式手枪及一批银行票据、印章被抢走,押钞经警一死一伤,震惊全国。2017年1月,警方将该案最后一名主犯陈恂敏抓捕归案,“惊天大劫案”终告破。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前日消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核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恂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犯人制造陆路逃离假象
这起案件曾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武装劫钞案,还拍成了电视剧《惊天大劫案》。陈恂敏出生于1969年8月7日,广东省阳山县人,拥有大专文化。在电视剧中,主犯“陈一敏”畏罪自杀,而现实中,陈恂敏化名莫毅志,躲在云南做小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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