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伤人还引爆爆炸物 南宁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落网

闹市驾车将人逼停,持械伤人还引爆爆炸物,南宁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落网

为打击报复生意合伙人,一个以朱某富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及随意殴打他人,最终被南宁警方抓获归案,并查扣涉案资金260万余元。10月16日,南宁警方首次披露侦破该涉恶案件的过程。

持械伤人还引爆爆炸物 南宁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落网

▲该恶势力团伙的作案工具被警方缴获。本文图片均为警方提供

案发:

殴打他人,引爆爆炸物后逃离现场

2018年3月1日晚,南宁市民古先生骑电动车行至兴望路附近时,被一辆红色轿车截停,车上三名戴鸭舌帽和口罩的男子,二话不说持械对他进行殴打,造成他身上不同程度受伤。

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竟还丢下一枚自制爆炸物,引发巨大爆炸声,幸好无人受伤。由于事发突然,古先生未能认出作案的嫌疑人。接到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很快锁定嫌疑车辆。经查,该爆炸物为自制的“甩炮”。

持械伤人还引爆爆炸物 南宁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落网

▲涉恶团伙成员指认作案工具。

告破:

恶势力团伙成员落网

3月16日,嫌疑人又对古先生位于南梧路上的某汽修店进行打砸。随后,警方迅速锁定朱某富、邓某相、马某等5名主要嫌疑人。并于同年5月、6月相继将嫌疑人邓某、马某、马某某、朱某富等成功抓获。

经查,嫌疑人朱某富,1976年出生,扶绥人。邓某相、马某等人均是南宁市人。而邓某相、马某等人均有犯罪前科。

持械伤人还引爆爆炸物 南宁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落网

持械伤人还引爆爆炸物 南宁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落网

▲警方将涉恶团伙成员抓获。

深挖:

又破获故意毁坏财物和非法拘禁案

原来,2017年10月,受害人古先生与朱某富、韦某夫妇合作经营扶绥县东门镇六蒙山石灰岩、矿新线项目。三个月后,双方因资金紧缺、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

为霸占石场经营权,朱某富对古先生进行暴力驱赶,并多次与邓某相、马某等人联合对古先生及其手下实施不法侵害。

随着朱某富及骨干成员邓某相、马某等人的落网,警方通过串并案,又破获在南宁市江南区发生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和在扶绥县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和非法拘禁案件。

2018年1月9日,朱某富指使邓某相等人在金凯金阳路口附近用钢棍打砸古先生车辆,造成车辆损失。2018年3月20日,朱某富指使蒙某林等人在扶绥县对古先生聘用的靳某、韩某实施驱赶和故意伤害行为,致二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8年10月,民警前往扶绥县展开抓捕,成功将蒙某林、苏某和黄某抓获(三人另案处理)。

日前,朱某富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在兴宁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朱某富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邓某相、马某等四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五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一人并处罚金。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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