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平城法院推进民事审判和审判质效工作

大同平城法院推进民事审判和审判质效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顺利完成2020年审判工作任务,4月24日下午,平城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暨审判质效推进会,部署落实审判质效约束性重点指标的要求。该院民事、立案、审管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约束性重点指标》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庭长、员额法官充分认识新的审判约束性指标对2020年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引,并将相关指标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法官遴选、干部选拔相挂钩。

会议集中学习解读了《2020年度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约束性重点指标》,要求分管院领导、庭长重点落实7项指标,员额法官重点落实8项指标,并对2020年第一季度裁判文书上网率、庭审直播率、庭审录音录像率等有关内容进行了通报。

会议强调,各审判团队要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业务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稳步推进民事审判质效的大幅度提升。

一是细化类案管理。对民事案件中占比较高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案件进行归类审理,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调整审判力量,为当事人提供“专、精、快、好”的司法服务。

二是加强分析研判。每周五下午召开民事法官专业会议,集体讨论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特别在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上要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降低发改率。

三是强化司法公开。凡符合网络直播条件的案件,一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公开;凡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杜绝随意性、选择性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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