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村”对待通信部署不文明 惨遭断网能否以儆效尤

2019年9月,滨州水榭花都小区因为暖气管道改造,工程人员野蛮施工,导致该小区的光缆管线受损严重,造成各家运营商的基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事故发生后,运营商立即组织人员抢修,但遭到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反对和阻拦,坚决不同意运营商人员进行维修。经多次沟通协调未果后,三大运营商联合铁塔公司及广播电视公司报请上级领导部门批准后决定:放弃!

“全国文明村”对待通信部署不文明 惨遭断网能否以儆效尤

众所周知,通信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其建设和运行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运营商无奈断网无疑是一个“双输”的选择,居住在该小区的用户手机通讯和网络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包括手机信号弱、无法拨打电或接听电话、无法上网、无法发短信、无法登陆微信等现象,甚至也无法通过手机快速拨打110、120、119等应急电话等。虽然运营商在声明中也提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物业及业主委员会承担”,但是后者无法代表整个小区野蛮对待通信设施,更无法变相剥夺每一位业主享受正常通信服务。

就在该小区“被断网”没多久,近日河南袁薛庄村又因为类似事件而上了热搜。只不过,这次事态显然得到了“升级”。首先,滨州小区被断网仅仅是局限在一个特定的小区,而此次竟然上升为了“行政村”;其次,如果说滨州该小区尚属籍籍无名之辈,那么贵为“全国文明村”的袁薛庄则让人彻底大跌眼镜;第三,袁薛庄村明确要求运营商支出租赁费用或者一次性购置费用,则是彻底将先前房产商、物业公司漫天要求“入场费”的底裤扒光,继续拉低公众对此的一再底线。

对此,运营商与铁塔公司再次“被迫断网”。事实上,电信基础网络设施属于国家的公用基础设施,非因法律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阻挠和干扰电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2000年出台的《电信条例》规定,基础电信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但是由于各地政府习惯上把《电信条例》看作一部电信行业的法规,致使基础电信设施的统一规划制度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执行。

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宽带网络作为国家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要求强化宽带网络设施保护。对此,《条例》第五条规定,电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碍依法进行的电信设施建设,不得破坏在建和已建的电信设施;对危害电信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电信管理机构或者相关电信设施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举报。

由此,这确立了基础电信设施公权力的法律地位,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通路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基础设施是通信的网络和命脉,通信基础设施担负着全国党、政、军、民的日常通信和重要通信任务,为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国防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全球日益迈向信息化、数字化、万物互联化的当下,信息经济、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的首要前提便是:良好的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服务做保障。

迈向5G时代,我们可以负责任的说:运营商就是信息通信业高速发展背后的最大功臣。“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信号。”这是运营商普遍服务理念的通俗表达与最终目标。

这些年来,运营商人上高山、下海岛、进边陲,入山区,不断查补信号盲区。有的村子即便只有一户人家,也会努力设法去搭建基站、畅通信号。三沙群岛即便人烟稀少,建设难度大,但只要国家有需要,总是义不容辞。

汶川地震时,震区通信基站停服,运营商的抢修人员是第一批派往灾区救援队的人员。在他们看来,及早恢复通信服务,就增添了更多灾区难民生还机会,他们不畏艰险,顾不得自身安危,时刻把急难险重的应急通信保障任务记在心间。

运营商本质是企业,却实质性地承担了许多的政府赋予的公共职能。从国家层面到地市甚至县区,经常能看到政府行文要求运营商企业承担推动当地某项发展战略的具体任务。例如,5G建设当下正如火如荼展开,信息通信行业的人士应该都十分清楚,如今的运营商面对全国960万平方公里的5G网络覆盖已经在预算上捉襟见肘,但是考虑到肩负基础电信网络是一项普惠服务,运营商义无反馈地选择服务大局,不忘初心。

本质上来说,这是运营商推进普遍服务,关注民生福祉的社会责任担当。但是,在如此责重如山的社会背景下,依旧存在房产商、物业公司,甚至行政村等设法阻挠、任性破坏、肆意要价,置千万人民利益于不顾,于公于私,于情于法,均为逆势而动,必将遭到社会大众的严厉抨击。

望“全国文明村”及早回头,顾全大局,将不文明的行为彻底摒弃,积极与运营商进行沟通交流,重新将“文明”的帽子戴回来,借此以儆效尤,回归文明。

作者:郄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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