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10月24日消息,10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打车的事主李先生乘坐滴滴快车时,不慎将一部手机遗失在车上。为了拿回手机,乘客不得不向司机转账1200元钱。对此,滴滴公司回应称,经过协商,司机退还1000元钱后,双方不再追究。
乘客李先生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爆料称,10月23日中午,他从北京市东三环附近乘坐了一辆滴滴快车,到达目的地之后准备付款时,发现手机不见了。“司机的手机网络信号不太稳定,我在车上还帮着打开导航软件指路,我第一反应认为是丢在滴滴的车上了。”李先生说,由于还未付款,他使用另一部手机登录微信后开始尝试联系滴滴司机,司机先是说没有捡到手机,“我的手机里资料很重要,就告诉司机愿意给一部分费用。”
李先生说,他加上了司机的微信之后,先是发过去200元的红包,“我想着等他送过来之后,我再给几百元钱,但是司机开口索要4000元,经过讨价还价之后,司机同意再给1000元钱就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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