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新增“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

  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昨起征求意见 新增“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

  公务员拟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全国人大官网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昨起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逐渐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完善。

  厅局级以下分四等十二级

  此次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调整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三章章名“职务与级别”修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把现行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规定了设置原则,明确了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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