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教师有体罚幼儿等11项行为或将被开除

  昨天,北京市教委分别发布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及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办法以及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高校教师严重师德失范将被开除,家长学生意见将入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内容。

  幼儿园教师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将被开除

  对于幼儿园教师,市教委明确提出11项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其中包括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幼儿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拒绝幼儿基本生理需求,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漠视、歧视、侮辱幼儿,打击、报复、猥亵、虐待、伤害幼儿;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向幼儿布置超过身心负荷的任务等。

  如违反职业道德将受到处理,处理方法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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