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报警称,当天晚上18点20,自己游泳结束之后准备取物品,意外发现钥匙插在柜子上,柜子是开着的,里面的手机不见了。究竟是什么人偷走了李先生的手机呢?警方立即展开了排查。
手机被盗后,李先生回家用ipad定位发现手机的最后的信号消失在燕江某处公寓内。民警在调取了游泳池周边监控和燕江路周边监控,确定了相关嫌疑人员。
经过逐一排查,最终,一对姓胡的父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9月初,民警在鼓楼区某小区外堵住了正准备开车出门的胡某。面对民警的询问,胡某起初打算蒙混过关,但最终还是说漏了嘴,交代了自己已经将这部手机放在朋友店里卖掉的事实。
随后,民警让胡某将已经开学上高中的儿子小胡喊来,见到民警,小胡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经过。
经了解,胡某早年离婚后,就将儿子交给老家的父母抚养,自己一个人在南京打工,平时和儿子缺少沟通,也没有尽到教育孩子的义务。如今,孩子长大犯了错,他选择了包庇纵容。
小孩因为没有满16周岁,民警对其盗窃手机的行为不予刑事处罚;但是他的父亲,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并且销赃的行为目前被刑拘。
目前警方仍在寻找那部手机的下落。
虽然在这起案件中,未满16周岁的小胡没有被警方处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不被追责。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时,将负刑事责任。所以平时父母一定要尽到监督管理孩子的义务,切莫让孩子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倪娜 徐授科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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